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7-10-25 1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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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17〕79号
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电大分校:
根据省法制办要求,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将于今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为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考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采取分批次、分时段的方式进行,第一批开考的时间和开考考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县级考点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设考点,统一到所在市州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务工作职责
各市(州)县电大主要负责:制订本市(州)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打印并发放准考证、提供符合条件的电子化考试场地和设备、配备相应的技术和工作人员、制订考试相关工作制度。
市(州)电大同时需指导督促所属各县级电大站考点做好各项组考工作。
三、考试收费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法发〔2016〕23号)文件规定:考试服务费95元∕人,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各自参加考试人数分别承担。
2.项目成本补偿标准和项目资金开支原则及标准与去年一样。
四、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省法制办〔2017〕19号文件(附件1)精神,统筹抓好这项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是省政府法制办和电大系统共同组织实施的。全省电大考点10月30日前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地法制办的联系,协助法制办严格按照报名模板(附件2)做好报名工作,并接受当地法制办对组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为了规范各考点的组考行为,省电大印发了《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手册》,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考场布置、考场保卫、监考、违纪处理及考试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省各考点在组织考试时,要严格按手册和细则来操作。考前将召开考务工作会和技术人员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将《考生信息更改表》和《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发给省电大行政执法考试考务办;《考生签到表》、《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考生信息更改表》纸质版按照考试时间整理好,邮寄至省电大行政执法考试考务办;考试机、考试管理机、考试备份机中的考试数据和考试监控视频导出备份,由考点保存半年。
联系人:蒋琛 联系电话:0731-82821386 QQ:67194396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2楼201
5.考试结束后一周,考生可登陆考试成绩查询平台http://zfkaoshi.17el.cn/ksgltest/chengji.jsp查询成绩。
特此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10月25日